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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明:
1、租用时间和托管时间以一年为周期。如有特殊要求,租用/托管期限为半年的,收取年价原价的60%。
2、每台主机默认核配1个IP地址,每个机柜默认核配16个IP地址;超过部分,每增加一个IP地址收100元/月。
3、交换机、路由器、显示器等除服务器以外的托管方其他的辅助设备,托管费用都按照"标准服务器托管资费表"所列的空间占用情况的50%计算收取。
4、上表中的标准资费只包含端口使用费和空间占用费,如有其他费用产生,则相应的在此标准价格的基础上增加相应的费用。
5、本标准资费自2005年10月1日起生效,原资费自新标准资费生效后自动生效。 |